古话常说:人善被人欺,马善被人骑!
近日,在广东湛江吴川市第三中学发生的教室霸凌事件,正应了这句老古话,让无数网友为之愤怒、心在滴血。
从曝光的视频来看,一名初中男孩坐在教室最后一排,几名穿着校服的同学对他各种霸凌羞辱:
用拖把打脸、用扫帚柄猛戳胸部、不断辱骂、飞脚踢踹,甚至还有人准备将地上的肮脏异物塞入男孩口中。
男孩一脸惊恐,本能地躲避反抗,嘴里发出吼叫,手中死死护着一个奶白色水杯,看样子如果水杯没保护好,大概率也会被霸凌者抢走或摔坏。
有个细节值得注意,男孩与几名霸凌者穿着同样的校服,应该是同班或同年级的同学无疑,平日里朝夕相处、同窗学习,没想到对方竟会这样欺负自己、羞辱取乐。
男孩背后的墙上画着黑板报,里面有一只和平鸽叼着橄榄枝,这原本象征着和平安定,却与暴力霸凌同框,更是让人觉得十分讽刺。
视频公布后,立刻引起了轩然大波,据大风新闻报道,湛江市教育局成立调查组,第一时间赶赴该中学,与吴川市政府以及当地公安和教育局等单位一同展开深入调查,如今事情终于有了新的进展和结果。
原来,参与霸凌的打人学生共有4名,年龄十三四岁,与被欺负的男孩是初一年级的同班同学,打人原因尚不明确。
目前,男孩送医检查后回家休息,学校安排了专门的心理老师进行疏导。至于打人学生,警方会同学校对4人采取了相应惩戒措施,他们也在家中没有上学。
而从男孩亲属口中,我们才真正体会到什么叫“人善被人欺”的悲哀!
被打男孩并非正常学生,智力上存在缺陷,晚读了两年书,今年已经15岁了,比同班的学生要大一些。
这次霸凌并没有对男孩的精神有太大影响,因为智力问题,他觉得打人者对他没有恶意,只是在和他玩耍、开玩笑而已。
被人这样欺负羞辱,男孩还用善良纯净的内心去美化打人者的恶行,与正常人相比,他更加显得高尚和大爱无疆。
孔子有云:以德报怨,何以报德?如果别人对你不好你还去对他好,那么对你好的人,你又该用什么去回报他呢?
据新浪新闻报道,2月20日晚上,男孩的外公已经去了派出所处理此事,赔偿结果也被男孩的表姐曝光:
“学生不够年龄处理,每人赔1000元,学校赔两万。”
这是什么意思呢?其实还是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起到的“关键”作用!
打人涉嫌故意伤害罪,根据《刑法》上的规定,如果被打者的伤情程度是轻伤二级及以上,那么就可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,即使构不成刑事犯罪,也会依照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进行拘留和罚款。
尤其是这种4人殴打辱骂1人的,情况更加恶劣,可能还涉及寻衅滋事罪或聚众斗殴,都可以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。
然而,因为打人的都是初一学生,年龄还不满14周岁,根据《刑法》第17条和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12条,不负刑事责任,也不予治安管理处罚。
除非是犯了故意杀人,故意伤害致人死亡,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,情节恶劣,经最高检核准追诉,年满12周岁的,才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。
也就是说,这起校园霸凌,因为4个打人者的年龄限制,他们不用受到法律上的任何处罚,只是每人赔了1000元的医药费。至于官方称的惩戒措施,大概率就是责令父母严加管教而已。
可1000元的医药费有什么用呢?4人都还是初一学生,千元的赔偿自然是家长来掏腰包,他们没有受到法律惩戒,也就很难意识到自己的错误,改正之前的不良行为,这实在是太气人了!
有一个细节更需要注意,为什么是男孩的外公去派出所处理呢?他的父母何在?
表姐也很隐晦地提到了此事,表示自己没有联系上孩子的妈妈,她意味深长地说道:
“如果孩子的父母还有能力处理这件事,也不会需要一个七旬老人出面!”
很显然,男孩的家里是有变故的,父母要么本身有问题,要么已经离家,只能靠七旬外公来为外孙讨公道!
有网友觉得,千元的赔偿太少,必须让打人者负法律责任,以维护法律的公平与尊严,不能什么事都以年龄为挡箭牌,否则便肆无忌惮、无法无天。
也有人心疼男孩的遭遇,智力有缺陷还受如此欺负,打人者太缺德,家长亦有失职。
更有网友阴阳目前法律上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,被打者身心受到侵害,打人者却没有任何处罚,这究竟是公平还是不公呢?
学校不仅是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场所,更肩负着对学生品德培养的重任,近些年来校园霸凌事件层出不穷,我们的教育出了哪些问题?该如何从家庭、学校、社会和国家等多方面去解决?值得每一个人深思……